本所接受张某某委托,请求驳回冯某某的上诉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11-12-14 18:30:30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张某某委托,请求驳回冯某某的上诉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2011年8月2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1)东民初字第87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冯某某的诉讼请求……审判员童库生 书记员罗瑾珲……详见:85717171.cn/anli.asp?id=2260。
2011年8月18日,冯某某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11年10月9日,本所接受张某某委托,指派律师孙志军先生代理本案。
2011年10月10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律师孙志军先生出庭。
2011年11月22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武民终字第0087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审判长晏明 审判员黄更 代理审判员张文霞 书记员于宁……
2011年11月28日,张某某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收上述文书。
说明:本案没有相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