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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候某某委托,促使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同意对其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19-01-15 16:58:18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候某某委托,促使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同意对其取保候审
  2018年12月24日,侯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刑事拘留。
  2018年12月25日,本所接受侯某某之妻陈某委托,指派律师陈思怡小姐、律师王莹莹女士担任侯某某的辩护人。
  2018年12月26日,陈思怡小姐、王莹莹女士到武汉市汉阳区看守所会见侯某某。当日,陈思怡小姐、王莹莹女士到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了解侯某某案相关情况。
  2018年12月27日,陈思怡小姐、王莹莹女士向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当日,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同意对侯某某取保候审。当日,侯某某走出武汉市汉阳区看守所。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