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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方某某委托,请求确认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对其位于洪山区青菱乡渔业村新港××-×号房屋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19-05-16 16:12:11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方某某委托,请求确认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对其位于洪山区青菱乡渔业村新港××-×号房屋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2018年11月15日,本所接受方某某委托,指派律师严品先生、律师王文才先生代理其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强拆违法案。
  2018年12月10日,方某某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019年3月13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严品先生、王文才先生出庭。
  2019年4月22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鄂01行初883号《行政判决书》:……一、确认被告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对原告方某某位于洪山区青菱乡渔业村新港××-×号房屋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二、驳回原告方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审判长陈小萍 审判员肖丹 审判员刘忠 法官助理火晶 书记员彭婕……
  2019年4月26日,方某某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收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3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