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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廖某委托,促使武汉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赔偿损失60000元

发布时间:2020-09-16 14:16:39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廖某委托,促使武汉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赔偿损失60000元
  2020年7月13日,本所接受廖某委托,指派律师马聪先生代理其诉武汉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2020年7月29日,廖某向大冶市人民法院起诉。
  2020年9月4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武汉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廖某赔偿损失60000元。
  2020年9月9日,廖某向大冶市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案相关文书:85717171.cn/wenshu.asp?id=4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