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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刘某某、李某某委托,请求王某某、方某某支付违约金672330元部分获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21-07-12 9:51:18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刘某某、李某某委托,请求王某某、方某某支付违约金672330元部分获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支持
  2021年1月3日,本所接受刘某某、李某某委托,指派律师马聪先生、律师方坤先生代理其诉王某某、方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1年3月23日,刘某某、李某某向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起诉并同时提交《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2021年4月21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马聪先生、方坤先生出庭。
  2021年6月3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鄂0116民初3074号《民事判决书》:……一、王某某、方某某支付刘某某、李某某违约金341751元;二、王某某、方某某承担刘某某、李某某的律师代理费25000元;三、驳回刘某某、李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审判员丁发生 法官助理付文强 书记员胡拥华……
  2021年6月9日,马聪先生收到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414585717171.cn/wenshu.asp?id=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