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首页 >> 媒体报道 >> 2013年7月17日《长江商报》:《两本假房产证 骗到上百万贷款》

2013年7月17日《长江商报》:《两本假房产证 骗到上百万贷款》

发布时间:2013-07-17 14:20:06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谭经田  

  两本假房产证 骗到上百万贷款
  长江商报消息 贪图高息,被人利用两本假房产证骗了上百万,直到对方消失,两个债主才知道被骗了。
  汪某是黄冈人,在武汉做建材生意。前年底,他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把自住的一套房屋作抵押,贷款数十万元。
  但汪某有一个赌博的恶习。输了钱,又要还银行的贷款,生意上还要资金周转,这让他很是吃力。为了搞到钱,他找人办了两本伪造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以假证作抵押从民间借钱。
  去年3月,汪某找到何某借款,开出借1万元每月给450元利息的条件。何某看了汪某出示的两证与房子,就和汪某签了一份金额为40万元的借款合同。此后3个月,汪某共支付给何某利息5.4万元。再往后,何某就找不到汪某了。
  去年7月,汪某在牵线人的担保下,向刘某借款70万元,约定借期3个月,利息提高到1万元每月800元,口头约定以房子作为抵押,提供了伪造的房产证,并打了借条。刘某在得到16.8万元利息后,就再也联系不上汪某,后发现两证是假的,遂报案。
  去年11月21日,汪某被警方抓获。警方查证,他两次借贷110万元,除去已经支付的利息,实际诈骗87.8万元。近日,洪山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
  ■律师说法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提醒,在民间的抵押借贷中,签订借款合同前,出借方一定要到相关职能部门查验借款方提供的证件真伪。此外,在利息约定上要合法,不要轻易相信高息的诱惑,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息4倍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万一借款人无法还款走司法程序,应当通过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银子”的局面出现。本报记者 谭经田
  媒体报道来源:http://news.cnxianzai.com/2013/07/503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