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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3日《武汉晨报》:《“捡”手机一月后报警 保安遭解雇》

发布时间:2013-12-13 9:12:05   来源:武汉晨报   作者:尹勤兵  

  “捡”手机一月后报警 保安遭解雇
  他想向失主说声“对不起”
  记者尹勤兵
  28岁的小赵在武汉某银行当保安,上月捡到一部1600多元的智能手机,纠结了一个月后,才报案将手机交给警方,最后还是被单位解雇。昨日,他希望通过晨报向手机失主道歉,同时告诫他人引以为戒。
  漫画赵健
  〔事件〕
  一念之贪留下手机
  11日下午,记者在江汉一桥一工地旁见到了小赵。小赵高约1.75米,身材壮实,脸晒得黝黑,手握一双沾满黄泥的劳保手套。他说,现在工地上做小工,感到很踏实。
  今年9月28日,小赵应聘到北京安寓辰保安公司武汉分公司,被外派到某银行汉正街支行做保安,月薪2000多元。
  10月中旬的一天下午,他在银行大堂沙发上捡到一部金立智能手机,售价1600多元,而他自用的手机仅价值200元。“我当时想把手机交了,但碰巧大堂经理不在,就产生了留下手机的念头。”
  纠结一月,主动报警交手机
  事后,两名同事先后要求一起分钱。而保安班长知道后也提出以400元价格收购。小赵都没答应,而是给了要分钱的同事每人100元。
  随后大半个月里,女机主不断发短信打电话到该手机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机主索回手机的口气越来越硬,最后直接骂小赵。小赵遂将所有信息全部删除,手机卡也扔了。
  小赵说,手机在他手中一个月,他始终未敢换插自己的卡。他明白,银行内到处有摄像头,卖掉分钱或自用,终究不是上策。
  11月13日晚上,不堪内心折磨的小赵报警。随后,硚口利济路派出所出警将手机取走。
  被解雇后反而感到轻松
  上交手机后的次日上午,银行主管领导林某喊小赵去谈话,说他有私心,不适合在岗位上干下去。下午,保安公司的分管领导对他狠批一番后,将他解雇。
  小赵说,将这件事情说出来后,感觉特别轻松,希望将手机早日归还给女机主,并亲口对她说声“对不起”。
  小赵回忆,他老家是荆门农村,从小家人就教育他,意外之财不要碰。他参加入职保安培训期间,曾捡到一张百元大钞,后毫不犹豫地交给一个同事帮忙上交。但后来公司对他捡钱也没个说法。
  〔各方说法〕
  用工方:他原本可获奖励
  昨日,银行分管保卫工作的林主任表示,小赵如果一捡到手机就上交,不仅会得到表扬,还能获得300~500元的奖励。希望小赵以后做事要吸取教训,不要有任何杂念。
  保安公司分管小赵的肖经理说,小赵的行为,已经违背保安的职业操守。对于辞退小赵,其实还有原因,就是小赵性格较古怪,有时会突然爆发。对于小赵捡100元的事,他也知情。小赵事后数次问钱是否归还,还奇怪当事人为何不向他道谢。
  小赵昨日坦言,他患抑郁症已经10多年了,并一直在治疗,平日没什么知心朋友。
  专家:打工一族更需心理纾解
  昨日,武汉荣格心理咨询中心首席心理咨询师黄进军表示,小赵平时压力比较大,人际适应困难,这样的人群焦虑水平高,更加需要社会予以关爱、纾解。尤其是这类人群自我价值感很低,就会用些出格的行为来表达诉求,让人感觉很古怪。
  律师:小赵不涉嫌侵占罪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该保安拾到手机只是形成了不当得利的事实,因为没有拒不交出的行为,所以还不涉嫌侵占罪。一点贪念都没有的人是很少的,该保安在良心煎熬之后作出向派出所上交手机的行为,其实也是值得肯定、表扬的。此外,用人单位开除该保安应该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否则该保安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
  媒体报道来源:http://whcb.cjn.cn/html/2013-12/13/content_52627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