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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1日《湖北日报》:《对赌协议,带刺的玫瑰》

发布时间:2014-01-21 10:27:12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姚启慧 汪子威  

  对赌协议,带刺的玫瑰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姚启慧 实习生 汪子威
  对赌协议,近年来在私募、风投等行业逐渐增多。
  正常情况下,对赌协议更多是一种激励机制。当年,蒙牛对赌摩根士丹利,蒙牛胜出,其高管获得数十亿元股票。反之,中国永乐与鼎晖投资等对赌,永乐输掉控制权,被国美收购。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方璨表示,对赌不但可赌企业的未来业绩,也能赌上市时间、用户人数、产量、产品销售量、技术研发成果等。
  因为对赌协议很容易使企业重业绩轻发展,甚至伪造财务报表等,证监会明令禁止上市公司签订这类协议,对赌协议往往以附加保密条款的补充协议出现,被视为“桌下协议”。“对赌协议运用得好,就是双赢。”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介绍,企业发展良好,赢得了对赌协议,投资方虽然输掉了部分现金或是股权,但通过业绩增加引起的股价上扬会为投资者带来更大的收益,也促进了企业自身发展。
  但风险太大,投资者多以短期内自身的投资回报最大化为目的。一旦市场环境变化,约定业绩目标达不到,企业将巨额补偿投资者,经营状况往往雪上加霜,损失巨大。
  董登新认为,企业应该优先选择风险较低的借款方式筹集资金,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在设计对赌条款时应以企业管理可以稍微跳一跳就能够得着的经营目标为基础,否则还是不签对赌协议为好。
  媒体报道来源:http://hbrb.cnhubei.com/HTML/hbrb/20140121/hbrb22636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