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0日《长江商报》:《积水“呛”坏奔驰 没买涉水险保险不赔》
发布时间:2014-02-20 19:00:04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李璟
积水“呛”坏奔驰 没买涉水险保险不赔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李璟)去年7月7日一场暴雨,让武汉市民陈先生(化名)价值百万元的奔驰车“泡水”受损,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30余万元的维修费。昨日,他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陈先生是武汉一家食品公司老总,花百万余元添置一辆奔驰GL350越野车。去年7月7日一场暴雨,他的奔驰车在积水中熄火。保险公司勘察员次日对车辆进行取证,经过维修,奔驰车被确认为发动机进水损毁,修理费35.8万余元。
陈先生认为,自己给车辆上了全险,保险公司却一直拒绝赔偿,在和对方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陈先生以公司的名义,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保险公司指出,保险合同第九条规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涉事车辆没有购买附加险“涉水险”,因此保险公司不应支付赔偿。
陈先生代理律师,朋来律师事务所周俊岭认为,涉案保险合同并未将保险车辆的发动机排除在保险标的之外,发动机作为车辆不可缺少的部件,其所受损失也应当视为保险车辆损失的一部分。
他指出,保险合同所附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因雷击、暴风、暴雨等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者部分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发生保险事故的原因是暴雨,而并非发动机进水,因此免责条款不适于本案。
该案法院昨未当庭宣判,但双方均表示有和解意向。
■提醒
买涉水险,可获部分赔偿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全国各种车辆涉水受损的事故屡见不鲜,而索赔案例更是层出不穷。记者电话咨询了平安车险一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保险公司与客户所述的“全险”只是一种概念,一般不包括附加险“涉水险”。凡是买了涉水险的车辆,在积水中行驶,或者在积水中熄火再次启动造成发动机损坏,依据该公司的理赔规定,可以得到部分赔偿,而涉水险价格并不贵。因此,建议不管是不是名车,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好都买一份涉水险。
媒体报道来源: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2014/02/469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