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长江商报》:《“入股”美发店近9万 离职时要求退还遭拒》
发布时间:2014-02-27 12:33:41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刘倩雯 吕诗洁
“入股”美发店近9万 离职时要求退还遭拒
日前,张丽在名发世家大成路总部门口讨要股金。本报记者 徐楚云 摄
长江商报消息 两离职员工起诉武汉名发世家
该公司董事长称投资有风险,不可能稳赚不赔
■本报记者 刘倩雯 吕诗洁
“我从2010年4月进入名发世家工作,半年后成为店长,至2013年9月离职,前后缴纳股金有5至6次,共计近9万元。离职时,公司承诺会将我的近9万元退还给我。”董伟(化名)说,公司将收据收上去后,说法就完全变了,称所上交的钱每月连本带息已返还了,没有退本金的说法,双方交涉多次未果。近日,董伟与有同样遭遇的赵芳(化名),一纸诉状将武汉市名发世家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然而,让董伟、赵芳的代理律师孙志军感到迷惑的是:在赵芳与名发世家签订的“经理基金返薪协议”中,甲方为“名发世家”,单位落款处却盖的是“武汉市米兰国际美容美发学校”的印章。孙志军表示,他在武汉市工商局、教育局、质检局等部门查询过“武汉市米兰国际美容美发学校”,均无该企业的相关注册信息。
“公司收走我的收据后,拒绝退还股金”
2010年4月,董伟从新洲来到武昌亚贸广场旁的名发世家学习美发。进店没多久,公司就要求每位员工投资入股,董伟投资5000元,从一名普通发型师升职成为委员,“到10月份,我又交了两万多元股金,变成亚贸店店长。”
董伟称,公司承诺每月会有分红,但每月工资及推荐顾客办卡的提成总共只有3000多元,“公司还有严格的罚款制度,比如店员流失,股金不够,都会成为扣罚工资的理由,我每个月至少要扣1000元”。
“2011年年底,公司又以我的股金不够为由,欲撤掉其店长职位。在我之前就有两个店长因为股金不够被辞退,我为了保住店长的位置,又交了两万元股金。”董伟说,“从进入名发世家工作,至2013年9月离职,我前后缴纳股金有5至6次,共计近9万元。在这3年多的时间里,公司从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离职时,公司承诺会将我的近9万元退给我,然后以检查真假为由收走了我的收据,让我签了几个字,就要我回家等着拿钱。”董伟说,自收据被收走后,公司的说法就变了,并拒绝退还股金。
公司称他所上交的钱每月已连本带息返还了,没有退本金的说法。双方交涉多次后,名发世家表示可退还3成,即3万元。“我明明交了近9万,为什么只退3万?”董伟不接受这个处理结果,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权。
交5000元做发型师交几万元可当店长
在名发世家光谷直营店工作的收银员张丽(化名)也缴纳了1万元股金,至今仍未讨回。
“学徒入店就要交200元,交2440元你就可以升为助理, 交纳5000就可以升为委员,去做发型师,收银员则要交5000到10000元,接待经理也是5000元起价,店长从几万到十几万不等,所有的考核标准就是交钱的数量,如果交不出来就会用其他方法开除你,不退还你所交的保证金。”赵芳证实了名发世家要求员工投资入股的事情。
不同于董伟和张丽,在名发世家总部做过督察员的赵芳留下了一张经理基金返薪协议和两张收据,合计入股金额为22302元。
“名发世家所有店铺的职位、级别都是员工入股得来的,我个人前后入股共22302元,才得到公司督察员的工作。”赵芳说,事实上,名发世家从普通洗头员工到公司管理层,分别都要交纳几百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股金。
离职后,赵芳和张丽曾一同去名发世家讨要入股本金,均被拒绝。
公司回应:投资入股是否归还本金应按协议来
昨日,记者以好友曾在名发世家工作为由,咨询自己是否也可入股分红,名发世家亚贸店一名在职发型师透露,名发世家只针对内部员工入股。店内员工入股几千元到几万元的都有。但对于如何分红,他拒绝回答。
武汉市名发世家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从江水解释,“全世界每个公司都可以投资入股,但是投资都是自愿为前提。投资入股是否归还本金应该按协议来。”
从江水称,名发世家直营店有60多家,加盟店有上百家,每家店面都可以合伙入股投资,“但是店铺经营不善,亏损关门,也是投资者的个人投资问题,也不能全部归咎到名发世家。如同购买股票,也不一定能稳赚。”
“武汉市米兰国际美容美发学校”与名发世家总公司“门对门”(位于大成路夜市),同在三楼办公,该校田老师在推介课程时称,“米兰国际有美容美发美甲各种专业课程,而名发世家只是我们学校专业美容的一个机构,是隶属于我们学校的。”
■疑点
协议抬头为“名发世家” 落款为“美容学校”
赵芳提供的“经理基金返薪协议”上写明,经理向公司缴纳经理基金,第一年公司给经理以返月薪的方式返薪基金总额的10%;第二年由各店等额返薪,基金交纳的次月即开始返薪,年返薪10个月。协议为两年,两年满后公司将一次性把经理交纳的基金本金返还,经理也可以与公司续签协议。在赵芳提供的协议中,甲方为“名发世家”,然而落款盖章则变成了“武汉市米兰国际美容美发学校”。
■律师说法
证据不足 可能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请仲裁
赵芳、董伟的代理律师、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志军认为,赵芳、董伟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收取股金的单位是武汉市米兰国际美容美发学校,而给他们发工资的是名发世家,起诉的是武汉市名发世家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
孙志军介绍,江汉区法院首次开庭受理此案时,法官判定原告起诉的单位不一致,要求原告方收集更多证据后再开庭。此前,孙志军就在工商局、教育局等部门查询过“武汉市米兰国际美容美发学校”,均无该企业的注册信息,“我怀疑这可能是个假章”。而董伟的诉讼则更难,他没有收据,只能凭转账记录等证明他确实给公司汇了钱。“股金的事情具体还需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证明确有其事才可能提起诉讼。”
“第一次开庭时,名发世家并不承认赵芳和董伟是该公司的员工,并拒绝赔偿。”孙志军表示,除非警方介入调查后提供相应证据,不然只能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撤诉,再次向仲裁机关提请劳动仲裁,进行调解。
商报征集令
读者朋友,如果您在生活中也遇到类似情况或您对此事有何看法,可致电本报记者电话:13419634561
媒体报道来源: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2014/02/4703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