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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8日《长江商报》:《电商放大招个人代购死翘翘?》

发布时间:2014-12-08 12:11:41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孙思  

  电商放大招个人代购死翘翘?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见习记者 孙思
  在刚过去不久的2014年度美国“黑色星期五”,支付宝把自己的LOGO挂上了美国四大百货官网,启动境外网站直接交易,数据显示,“黑五”期间,支付宝的跨境消费额同比增长两倍,在一些美国网购平台,中国用户的采购订单量甚至比平日大涨百余倍。
  随着阿里巴巴这一巨头发力跨境电商、亚马逊与上海自贸区的合作落地,以及直邮代购网站的日益成熟,个人代购商家正逐渐被挤到了悬崖边上。
  代购频繁刷屏消费“人情”
  12月4日,记者从支付宝获悉,美国“黑五”大促(11月28日-30日)期间,山西、广西、河南的海淘人均消费额分别为1164元、1139元和1130元。“不用注册,用支付宝账户登录美国四大百货的网站,挑好商品后填写国内收货地址,通过支付宝用人民币付款就OK。”支付宝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洋码头”等直邮代购网站也在日益成熟,商品通过海外商家直邮至国内,也获得了不少消费者的信任。
  这些电商巨头一出招,一度火爆的个人代购和小商家几乎无法还手,要继续做代购,只能通过熟人关系。
  “我进货后就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图,客户都是我的朋友,或者我朋友的朋友。”资深微商陈先生介绍,大部分做微商的都有一大堆朋友,而且还在不断地拓展自己的人脉,同时,还会将与客户的关系做深,维系老客户,提高再次购买率。
  作为以前就在淘宝经营过两年护肤品的商家,陈先生认为,微商是客户关系的深度发展,而电商平台则是广度发展。
  然而,这种通过熟人代购的方式,正在因为过度消费“人情”而引起反感。
  “昨天我才发现自己已经被30多个朋友给删了。”俞同学很是无奈,她在做一款泰国蜗牛霜和面膜的代购,经常会在朋友圈发布相关信息。昨日,朋友告诉她一款APP可以测出多少个好友把她删除了,“结果发现,有这么多好友把我删了。”
  25岁的小胡表示,朋友圈是社交平台,偶尔发一两次产品还好,满屏都是产品信息,反而让人没了购买欲,他斩钉截铁地说:“这种简单粗暴的刷屏方式只会让我把他屏蔽了,无论关系多好。”
  小胡还告诉记者,有些商家还会用自己的小号发评论,这更让人反感。
  假货泛滥引诟病
  “微商代购九成是假货。”在广州代工、生产自主品牌护肤品的肖经理告诉记者,原本在淘宝上卖A货的商家,现在都转移到微信了,所谓“海外代购”的奢侈品很多都是广州、福建的仿货商城里的,还可以提供逼真的包装、发票、甚至会员卡。
  12月3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奢饰品的代购黑幕,一些假冒生产者利用微信售卖假冒的奢侈品。还有人专门教授如何网上销售:“淘宝就要注意防止被查,微信就是要骗朋友。”
  记者以想做代理为由询问了代购商家,一位姓江的润肤产品经理说,一款美国的精华液拿货价仅要10元1瓶。他介绍,代购没有淡季,夏天可代购祛痘产品,冬天代购保暖裤、保湿产品等,而补水品一年四季都畅销,“进得货多就卖得多,少的一个月能赚3000元,多的能赚一万元。”
  当记者询问产品原产地时,江经理不做应答。
  人肉代购暴露偷税问题
  肖经理告诉记者,在这一行做久了就知道,代购的水非常深,他认为只有“人肉代购”最靠谱。即直接靠归国人员将海外的商品带进海关,大多是回国的空姐、导游、留学生、游客,这些人往往会在购物地拍照,或者拍下往返的机票来表示去过某地,因此代购让人放心。
  有三年带团经验的导游董小姐告诉记者,几乎每个出国的导游都代购过海外商品,“其实代购并不赚钱,因为平常一个月可能才带两个团,带回来的数量也有限,我们去免税店代购回来的商品仅赚了一个税率钱。”
  “有些导游是冒着逃税偷税风险代购的。”董小姐说,导游一般会去免税店买东西,这样就不会涉及税率问题,但很多商品爆款免税店里没货,导游就只有将商店购买的商品偷偷带过海关。比如将商品穿戴在自己身上。
  董小姐还透露,有些导游还想到一些“妙招”,比如去香港带团买了许多烟酒,回内地的时候让游客帮忙分拿过关,一个人散一包烟就可以。
  今年以来,海外代购商品被定为走私罪的报道屡见报端。
  去年12月,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介绍,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总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数量合理的自用物品,可以免税。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时,则应向海关申报。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伊毅告诉长江商报记者,海外代购超过一定金额,没有向海关报税有可能涉嫌走私罪,代购一些在海外合法持有、但国内禁止的物品,也会涉嫌其他犯罪。
  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是否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门槛在于偷逃应缴税款额是否达到五万元。五万元以下被视作走私行为,处行政罚款等处罚。如果超过五万元,便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伊毅建议,为防止货物假冒或出现质量问题,买家应要求代购人提供购物凭证、收银单据、出售商家的联系电话、地址等,并保留邮寄凭证,以备查询。在网上下订单时,最好保存副本。
  代购网商优势或不复存在
  有业内人士预测,未来代购行业经过整合,80%的海淘网站可能被淘汰。
  武汉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济学专家介绍,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深化发展,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会变得变得愈发便利。如亚马逊公司就已落户上海自贸区,“此类海外购物网商依托自贸区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以自贸区为入口,引进完整的全球产品线,针对中国市场开展进口业务。消费者购买国外商品可直接从国外购物网站下单,并享受和国外货物同款同价以及优惠的物流服务,运输时间也将大为缩短。”
  每当一个行业显露出其可观的利润和巨大的市场,必然会进入“大鱼吃小鱼”模式。当资金实力雄厚的电商也玩起了海淘,对不成熟的个人代购商家将是致命的冲击,也将对国内代购行业造成巨大的改变和影响,同时,国内代购网商及平台的价格优势、物流优势可能会不复存在。
  偷逃应缴税额
  5万元,15万元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15万元,<50万元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度同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50万元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代购的几种
  模式比较
  亲朋代购:
  最早兴起也是最多消费者选择的代购方式是托人代购,托出国旅游或在国外生活的亲戚朋友帮忙购买自己心仪的国外商品。
  优点:安全稳妥。
  缺点:代购者所处时间空间等客观条件有局限;代购商品数量难以提升。
  自营B2C:
  自营B2C以亚马逊、唯品会等为代表,由这些企业级网商以一对多的方式给消费者提供各种商品的代购。
  优点:直接与品牌商家签约合作,商品品质有保证,会员制度完善,还有积极的导购措施。
  缺点:价格较高,有些品牌商线上线供应不同,商品品种不齐全。
  自己海淘:
  由于C2C平台难以对代购者进行鉴别和规范,许多淘宝达人借助导购网站,跳过代购者,自己到国外购物网站进行交易购买。
  优点:保质保量。
  缺点:结算麻烦、快递物流不易送达、税费高。
  B2C平台:
  近年来,B2C平台以洋码头、天猫国际等网站为代表,整合了国内外的商家,以多对多的方式让消费者在网站上与商家交易。
  优点:拥有更正规的商家和更完善的代购产业链。
  缺点:代购手续费较高,平台商家是否真的正规还需要打个问号。
  C2C平台:
  淘宝网等网站给国内外商家和消费者搭建了C2C交易平台,消费者可以在平台上找买手代购。
  优点:时空局限性小。
  缺点:鱼龙混杂,真假难辨。
  媒体报道来源: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2014/12/494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