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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3日《长江日报》:《手包被盗1月难讨说法》

发布时间:2015-01-13 9:08:22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刘智宇 肖灿  

  疑酒店员工监守自盗
  手包被盗1月难讨说法
  本报讯(记者刘智宇 实习生肖灿)“手包丢了快一个月,一点音讯都没有。”昨日,在北京工作的张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上月中旬,他到武汉出差时入住洪山区君宜王朝酒店,装有万元现金、重要证件的手包放在酒店客房内被盗。
  张先生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时常到武汉出差。上月16日,他再次出差来到武汉,入住位于洪山区珞喻路的君宜王朝酒店。18日一早,张先生出门办事,当日中午,张先生回酒店房间收拾行李,准备乘坐下午的飞机回京,竟突然发现行李箱内的手包不翼而飞。
  “包里有13000余元现金,除了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重要证件,还有两枚价值不菲的古钱币。”心急如焚的张先生立即向酒店安保人员求助,安保人员调取当日走廊监控录像发现,上午10时30分许,酒店两名清洁工进入张先生所住房间做卫生,其间,一名清洁工出门拿布草,没多久,另一名年轻男性清洁工也走出房间,神色慌张。安保人员与保洁班组取得联系,却发现年轻男性清洁工不知所踪。
  酒店方随即报警,为协助调查,张先生只好改签机票,然而,调查迟迟没有结果。无奈之下,21日,张先生返京,静候调查结果,没想到,一等就是近一个月时间。
  昨日,记者与君宜王朝酒店一常姓经理取得联系。常经理称,该清洁工刚入职不久,手包一失窃,他就消失无踪,“盗窃的嫌疑确实最大”。事发后,张先生认为,酒店方监管不力,应对失窃事件负责,要求酒店方赔偿其全部损失。对此,常经理表示,“一切等待警方调查结果”。
  昨日,记者就此致电洪山区警方。相关负责人称,民警正积极调查取证,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律师观点:酒店方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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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经调查,确为酒店员工行窃,酒店存在监管漏洞,对失窃事件应负一定责任。”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群山同时表示,由于并未教唆员工行窃,事件中,主要赔偿责任仍应由行窃者承担,酒店方仅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便行窃人未归案,受害者也可向法院起诉赔偿,赔偿金额视失窃金额、过错程度不同,一般为失窃金额的一至二成。
  媒体报道来源:http://cjrb.cjn.cn/html/2015-01/13/content_54086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