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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日《长江商报》:《一场嘴仗引爆的阿里危机》

发布时间:2015-02-02 10:33:48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孙思 陈妮希  

  一场嘴仗引爆的阿里危机
  长江商报消息 美国律师事务所将就阿里可能对投资者提供不实商业信息等问题展开调查
  □本报见习记者 孙思 实习生 陈妮希
  马云在达沃斯峰会上“要和政府谈恋爱”的话音刚落,阿里就和工商总局上演了一出开年大戏。近日,双方就淘宝网卖假货的交锋不断发酵,你来我往数个回合后,美国投资者也不高兴了,纽约当地时间1月29日,美国股东权益律师事务所Pomerantz等五家律师事务所宣布将代表阿里巴巴股东权益就阿里可能对投资者提供不实商业信息等问题展开调查。
  就在阿里陷入越来越多的麻烦时,事情却峰回路转。1月30日晚,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该局网监司于28日发布的直指淘宝五大问题的《白皮书》仅为会议记录,不具法律效力。不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工商总局的会议记录是美国投资者诉讼的起因,而不会因为其不具法律效应而终止诉讼,美国方面诉讼的关键点在于阿里是否存在欺骗行为,是否对投资者造成了利益伤害。
  阿里或面临集体诉讼
  在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阿里巴巴平台售假的监测结果与指导的《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下称“《白皮书》”)之后,双方的争端也引起了国外投资者与律所的关注。
  纽约当地时间1月29日,美国股东权益律师事务所Pomerantz LLP受阿里巴巴投资者委托,宣布对阿里巴巴涉嫌信息披露不充分展开调查,并称该项调查将针对阿里巴巴及其部分管理人员或董事,调查的问题包括商家无证经营、买假货、员工受贿、运营体系混乱等,查证该公司是否违反美国联邦证券法规,误导投资者。
   紧随Pomerantz LLP之后,美国另外四家律所,Rosen Law Firm,Holzer &Holzer,Law Offices of Howard G. Smith,Bronstein,Gewirtz &Grossman也相继发表声明,跟风调查阿里巴巴公司及其高管涉嫌违规行为。在说明调查阿里巴巴的原因时,上述五家律所都提及了工商总局日前披露的涉及淘宝正品率低的报告。
  据悉,这五家律所是围攻“中概股”的“常客”,在2014年遭遇做空的中概股公司,如网秦、澜起科技、500彩票、世纪互联、聚美优品等,几乎每一次针对中概股公司发起“集体诉讼”的律所中都有上述律所的身影。
  但1月30日夜里,工商总局关于“此前网监司发布的对阿里巴巴行政指导的《白皮书》,实质是行政指导座谈会会议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法引起哗然。有分析人士认为,既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宣布该《白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阿里巴巴集团的中小投资者提起诉讼也就没有了明确的依据,西方媒体指责阿里巴巴集团为了上市而隐瞒事实真相的依据也就不复存在。
  不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业内人士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工商总局的会议记录是美国投资者诉讼的起因,他们也不会因为其是否有法律效应终止诉讼,美方面诉讼的关键点在于阿里是否存在欺骗行为,是否对投资者造成了利益伤害。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伊毅介绍,“群体性纠纷有两种诉讼方式,即我国的共同诉讼模式与美国的集体诉讼模式。在我国,共同诉讼的典型运作方式是代表人诉讼制度。”而在美国法律中,所谓集体诉讼是指在众多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害时,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代表多数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或者其他涉案机构及其主要违规高管人员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法律机制。阿里巴巴被指对消费者或投资者存在欺骗行为,是否构成法律上认定,还需要看进一步的发展。
  工商总局与阿里巴巴“和解”
  一周之内,阿里巴巴已经与工商总局“隔空对话”了好几个回合。
  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调查结论称:中国网购的正品率不足六成。此次监测的平台包括淘宝、天猫、京东、1号店、聚美优品、ZOL商城6家电商平台,其中,阿里巴巴旗下淘宝网的正品率仅有37.25%,正品率仅排在第五位。
  被重击一拳的阿里表示无法接受,1月27日14时,淘宝通过官方微博转发“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的公开信,直接对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刘红亮司长喊话:“您违规了,别吹黑哨!”指出监测报告在数据的样本量选取、统计口径、调查流程和反馈机制上都有问题。
  仅过去8个小时,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正式回应:工商总局网监司一直秉承依法行政的原则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是评估市场风险、警示违法经营的重要工作方式”。
  次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指出阿里系平台存在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等5大问题。《白皮书》还要求阿里巴巴集团“守住底线,克服傲慢情绪”。
  淘宝再次迅速回应,称工商总局网监司司长刘红亮在监管过程中程序失当、情绪执法,用错误的方式得到一个不客观的结论,因此决定向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投诉。此外,阿里巴巴执行副主席蔡崇信发声,称“所谓的《白皮书》立论方式错漏百出,并有意针对阿里巴巴,整个手法非常不公平”。
  战火愈演愈烈,然而,就在美国律所宣布对阿里启动欺诈调查后,1月30日工商总局声明,《白皮书》系会议记录,不具法律效力。
  1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国家工商总局会见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张茅肯定了电子商务对拉动经济增长、带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阿里巴巴在消费维权、净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自律等方面做出的积极努力。同时他指出当前网络交易平台还存在一些问题,并强调要创新网络监管方式,建立沟通和互动机制,更好地规范和促进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马云表示,阿里巴巴公司一直致力于打击假货,并全力以赴解决假货难题。至此,阿里巴巴集团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这场纠纷告一段落。
  《白皮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马云造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其目的或许就是尽快消除影响,避免出现大规模的诉讼浪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言人认为行政指导不具有法律效力,从理论上来说完全正确。所谓‘白皮书’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介绍,“但是,既然是行政机关发出的正式文件,当然表明了政府的立场,也不能忽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监管部门对阿里巴巴实施行政指导文件的社会影响力。”
  “行政指导行为从法律上来说,是一种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企业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西方国家的证券监管制度和中国的证券监管制度完全不同。”乔新生介绍,西方国家的证券监管制度实行的是意思表示一致原则,只要投资人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与证券交易所达成协议,企业即可在美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具有实际审查的义务。如果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存在着虚假情况,那么,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请求,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他还认为,《白皮书》是否属于上市公司申请上市需要披露的内容的确值得仔细斟酌。从美国证券监管法律制度体系来看,并没有强迫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类似这种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文件,因为这些文件不会带来实质意义上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
  不过,如果调查企业在上市的过程中或者在上市以后确实存在着虚假信息披露的情况,美国证券监管机构通常会作出严厉的处罚。美国投资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上市公司有可能会因此而破产。
  “美国股票交易所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属于民事行为,上市公司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证券监管机构可以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是否合法进行调查,这种调查既不会以工商总局的行政指导文件为依据,当然也不会以上市公司自身出具的调查报告为依据。”乔新生介绍,但是,依照美国证券监管法律规则,如果上市公司在上市的过程中涉嫌隐瞒重大信息披露事项,那么,有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阿里公司一直致力于打击假货,并全力以赴解决假货难题。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加大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投入。
  ——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
  同时,当前网络交易平台还存在一些问题,要创新网络监管方式,建立沟通和互动机制,更好地规范和促进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
  媒体报道来源: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2015/02/4967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