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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7日《楚天都市报》:《退休干部谎称卖房 骗了94户834万》

发布时间:2015-03-17 14:59:13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束继泉  

  退休干部谎称卖房 骗了94户834万
  楚天都市报讯 图为:拿着一纸空合同,看着宣称的建房处依旧是一块空地,张小美十分无奈
  图为:“预售房合同”与收款收据
  □楚天都市报记者束继泉 通讯员关伯煜 王小芳
  年初交了购房预售款,到了年底约定的交房期限时,宣称的建房处依旧是一块空地。3月12日,租住在潜江市广华办事处集镇的梁顺新,向楚天都市报记者说起此事时欲哭无泪。
  梁顺新和很多人一样,陷入了犯罪嫌疑人刘千华并不高明的陷阱中。64岁的刘千华,退休前是潜江市规划局第三分局副局长,没有任何资质,没有任何手续,他仅凭一纸自拟的虚假合同,就骗取了94户人家834万元“商品房预售款”。这些赃款主要用于其填补高利贷黑洞,其投案时25个银行账户总余额不足500元。
  目前,此案已进入移送起诉阶段。
  到了交房时限 依然空地一块
  一向乐观的梁顺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感觉到自己“一点也不顺心”了。56岁的他来自仙桃农村,一家4口人在广华办事处集镇开小餐馆多年,两个儿子大的32岁,小的30岁,目前都没结婚,他做梦都想给两个儿子买房子,娶妻生子,安家乐业。
  去年1月,通过熟人介绍,梁顺新找到正在四处兜售“华罡二期”预售商品房的刘千华,想为两个儿子各预订一套商品房。
  刘千华曾供职的潜江市规划局第三分局位于广华办事处,2003年退休后,他开始做加油站、房地产等生意,2010年至2012年间投资参与了“华罡一期”楼盘的经营。其宣称的“华罡二期”建设地块,紧邻“华罡一期”楼盘,约80亩。梁顺新看过后深信不疑,于是交了10万元首付款,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为2014年12月31日。余下的房款,刘千华称到时可办理银行按揭。
  由于要守着餐馆的生意,梁顺新平时主要通过电话与刘千华联系。去年6月,刘千华在电话中称,拟建6层的商品房已经建了一层。10月中旬,梁顺新带着家人前往查看,发现“华罡一期”旁边依旧是一块空地。他一下傻了眼,立即给刘千华打电话,这才发觉其电话已经停机,怎么也联系不上。
  到了12月31日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梁顺新还是不死心再次前往查看,发现那里别说楼盘,就连一块砖也看不到。他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赶紧联系其他买房户商量对策。
  比梁顺新更早发现不妥的,是广华办事处辖区居民周女士和彭先生,此前他们每人向刘千华交了15万元定金。发觉刘千华失联后,去年9月18日,两人到广华寺派出所报案。
  近百人上了当 很多是农民工
  梁顺新前往派出所反映情况时,得知已经有很多购房人报了案。警方调查发现,刘千华所说的“华罡二期”项目并不存在,那块约80亩的空地,并未获得土地转让开发相关手续。随后,刘千华涉嫌系列诈骗案被正式立案侦查。
  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该案涉及到受害人94人,涉案金额834万元。被骗对象以周边群众居多,也有很多是在此打工多年的农民工,最多的被骗了16.6万元,最少的也被骗了5万元。
  杨卫洪、张小美夫妇来广华打工10多年,一直居无定所,哪里的房子租金便宜就往哪里搬,目前一家人租住在“华罡一期”附近楼盘的一个地下室里,每月租金190元。家里的收入主要靠杨卫洪在建筑工地打零工,一天差不多有100元钱收入,无事可做时则颗粒无收。
  如今儿女大了,狭窄的车库再也住不下了,杨卫洪于是东拼西凑筹到16.6万元,去年和刘千华签订了一纸购房合同。张小美提供的一份签于2014年1月10日的“预售房合同”显示,其位于6栋102室的住房总建筑面积112平方米(含车库20平方米),总房款为22.6万元。合同上没有公章,只有刘千华的签名和一枚红指印。首付款16.6万元开的是一张无异于白条的普通收据,收款人处同样是刘千华的签名加指印。
  一纸自制合同加上一张收据,也同样骗走了艾雄兵的10万元钱。艾雄兵常年用推车做早餐生意,收入极为有限。目前一家人租住在一个不到40平方米的房子里,因为儿子23岁了急着要房子结婚,他于是发动亲友凑齐了10万元首付款,哪知道竹篮打水一场空。
  骗预售款还债 堵高利贷黑洞
  3月12日,记者来到潜江市规划局第三分局了解情况。该分局局长杨楠证实,刘千华退休前曾任分局副局长,其经商并涉足房地产领域,均为退休后所为。
  他说,去年10月初开始,众多买房人由于联系不上刘千华,纷纷前往该分局反映情况,他们在做好安抚、解释工作的同时,还组织专班,配合警方寻找其下落。10月18日,杨楠一行4人前往武汉,终于找到刘千华的行踪。通过长时间的说服教育和劝导,促使其次日晚在武汉投案自首。
  刘千华在分局住宿楼4楼原本有一间住房,但早已被众多讨债人盯上。记者查看发现,该住房的防盗门被砸了几个洞,旁边的墙上还写有债主的讨债留言。
  随后,记者来到潜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大队,该大队指导员施虎称,刘千华之所以走上诈骗犯罪的道路,主要与他借高利贷有关。从2009年起,由于生意关系,刘千华先后向17名个人和3家担保公司借高利贷,仅本金就达1470多万元。高利贷利滚利导致刘千华负债累累,为了应付高利贷主的轮番追债,他只得利用人们的信任,编造了开发“华罡二期”楼盘的谎言。
  施虎说,刘千华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几张合同和一本收据随身带,所骗巨款全部用于支付高利贷利息。落网时,其在6家银行的25个账户,总余额不足500元。
  在刘千华的住处和车库等地,警方查获其向高利贷主偿还利息的近千份汇款凭证,还有预售房款收据及印章等大量物证。
  一纸虚假合同 缘何骗得巨款
  “我们上当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刘千华当过副局长,又开发过楼盘,大家过于相信这个人;二是都认为和他签了白纸黑字的合同,怎么可能出问题呢?”来自湖南常德的受害人石金友,同样被骗了10万元首付款。他说,刘千华用一个子虚乌有的“纸房子”骗钱,其实骗术并不高明,可惜自己买房心切,未能及时识破。
  仔细回忆起来,梁顺新也认为自己太大意。为了尽快骗到钱,刘千华在“预售”过程中采取了非常灵活的措施,遇到讲价的、要求低首付的,他一律答应。当初梁顺新为两个儿子各预订一套房子,按照规定每套的首付款应该是7.5万元,他给刘千华说了几句好话,一下就降到了5万元。签合同时,发现刘千华用指印代替了公章,虽然梁顺新当时有些疑惑,但并没深究。“卖房子哪有这么随意的呢?”
  潜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郑宗武认为,这么多人轻易上当受骗,除了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外,还与受害人普遍缺乏基本的房屋买卖常识有关。此外,部分人的爱便宜心理和缺少防范意识,也给骗子可乘之机。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介绍,商品房买卖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要求使用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刘源波提醒,买房人签合同前,一定要查看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不全的楼盘最好别买,否则会留下很多隐患。
  媒体报道来源:http://ctdsb.cnhubei.com/html/ctdsb/20150317/ctdsb2588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