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5日《中国消费者报》:《小区人防车位凭啥只卖不租》
发布时间:2015-04-15 9:11:10
来源:中国消费者者
作者:吴采平
小区人防车位凭啥只卖不租
■本报记者 吴采平
近日,刚刚从开发商手里拿到新房钥匙的湖北省武汉市消费者朱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所在小区的开发商对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业主要想有地方停车,就得花19万元购买一个车位。朱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记者连日走访了解到,目前武汉市多个小区的人防车位存在只卖不租的现象,且消费者买到的人防车位并无产权证。
市民反映花钱买车位无产权证
今年3月,购买了武汉市武昌区复地东湖国际楼盘4期、5期的部分业主向媒体反映,该小区所有车位一次性出售使用权,不会按月租赁,有意认购的业主需要一次性缴纳19万元获得车位70年的使用权限。业主们认为,停车位本来就是小区的配套建设,这种只卖不租的方式就是不给业主选择的权利。
采访中,业主刘先生向记者表示,交房后首先要装修入住,再买车位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但不买又担心以后无处停车,左右为难。
4月10日,记者来到复地东湖国际楼盘售楼中心咨询。一位李姓置业经理介绍说,业主购买4期、5期的地下车位后,签订的是长期使用委托协议,每个车位长期委托70年,使用价格为19万元左右,但由于地下车位是人防工程,目前不能办理产权,但不影响业主之间互相转让。
该小区部分业主告诉记者,由于该小区没有规划地面停车位,业主如果想停车要么只能买车位,要么从其他购买了车位又暂时闲置的业主手中租用。“但这种方式也得不到长期保障。”家住复地东湖国际小区一期的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此前每月花费370元租赁了其他业主的车位,但次年有人出的价格更高,车位又被收回转租了出去。
记者调查地下车位只卖不租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实际上,武汉市能办理两证的产权车位很少,大多数车位都属于人防车位,开发商只卖不租的做法,让不少业主颇为不满。
武汉市洪山区蓝晶绿洲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也是只卖不租,目前每个车位的售价为15万元。该小区业主聂先生对记者说:“我买的小汽车也只有10万元出头,买个车位比买辆车还贵。没办法,我只好在隔壁小区花费6万元购买了一个车位,为了省钱宁愿多走点路。”
采访中,武汉市明泽丽湾小区的刘先生向记者抱怨,其所在小区地下停车位以往按次缴费或办理月租卡即可停放车辆,如今物业管理公司改为只卖不租,要求业主必须一次性购买小区车位20年的使用权。“小区地面停车位远不够用,小区道路现在都停满了车,地下车库空空荡荡的却不能停车。”刘先生说,有几次小区里面停满了车,他只能把车停在小区门口的加油站或马路边,第二天起来就被交警贴了罚单。
记者了解到,尤其是一些高档小区,开发商对地下车位都是只卖不租,有的小区甚至出现业主排队摇号抢购车位的局面。
房管部门将出台管理办法
对于人防车位,开发商通过长租方式进行售卖,是否合理呢?武汉房地产协会首席研究员肖汉昌表示,根据《人民防空法》,人防工程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对开发商卖人防车位的做法,没有特定的规定,但《物权法》明确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导致该做法一直存在争议。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主任蔡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0年,开发商在明知车位没有产权的情况下与业主签订70年的租赁合同,行为存在瑕疵。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相对而言,开发商销售车位可以快速回笼资金,而出租车位则要花更多时间、人力去管理,开发商肯定愿意卖车位。而对业主来说,期限过长的租约,长租车位的业主可能面临主体变更风险,比如开发商在此期间解散、注销,业主将很难维权。
针对目前停车难的现实,记者获悉,武汉市政府已经开始着手制定《停车位管理办法》,该办法有望今年下半年正式出台。武汉相关部门提出,小区将人防工程作为临时停车使用,开发商通过租赁获得收入,经测算已经收回建设成本后,应该将这一国家资产交由相关部门继续管理。这一举措有望给业主更多选择权,并有效平抑市场停车价格。
●记者手记
记者通过百度搜索“人防停车位”发现,关于人防停车位租售的争议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广西、海南、广东、河南等地都有开发商向业主销售人防停车位的相关报道,有的开发商事先连“不能办产权证”都不告知业主,有的虽然告诉了业主,但也强调“不是卖车位,只是销售人防车位的长期使用权,期限为70年”。正是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没有详细的规定,才导致开发商敢卖人防车位,敢拿“70年期限”来忽悠消费者。人防车位究竟是政府的还是业主共有的?在停车位日益紧张的今天,这个根本问题还得尽快通过法律解决才行。
媒体报道来源:http://zxb.ccn.com.cn/shtml/xfzb/20150415/2512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