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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4日《楚天金报》:《房东未退3万元押金 租户竟索赔18万元》

发布时间:2015-11-04 20:20:31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方历娇  

  房东未退3万元押金 租户竟索赔18万元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方历娇)房东未及时退还3万余元房屋押金,租户起诉房东索赔高达18万元违约金。记者昨日了解到,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房东退还押金,并支付违约金,而本案的受理费由房东负担。
  去年3月,武汉一科技公司(原告)与北京某电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北京某电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技术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同年4月4日,北京某电子公司与被告签署一年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收取房屋押金3万余元,租赁期满后押金全部退还,如未及时退还,则每逾期一日按照租房押金的5%支付违约金。可就在今年4月30日租赁期满后,原告已撤离场地并交还钥匙,被告却一直未退还押金3万余元。为此,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退还3万余元押金,并索取18万余元的违约金。近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以上调解协议。
  昨日,本案的承办律师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隆万花表示,本案中,原告主张的违约金畸高,被告有权利请求降低,原告在主张权利的时候,一定要合理,否则会承担不必要的诉讼费。
  媒体报道来源:http://ctjb.cnhubei.com/html/ctjb/20151104/ctjb2772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