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7日《楚天金报》:《小伙被扣5000元工资 花5500元请律师告单位》
发布时间:2015-11-17 18:00:54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李光正
小伙被扣5000元工资
花5500元请律师告单位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李光正 通讯员程勇、刘源波)一家单位凭一张撕毁后又被粘好的借条,扣了员工陶某工资5000元。陶某不服,花5500元请律师起诉单位,请求法院确认该借条无效。单位接到诉状副本和法院传票后,补发陶某工资,并承担了律师费。记者昨悉,陶某已经撤诉。
今年初,某单位员工陶某被扣发工资5000元。原因是,领导称陶某曾填写一张“现金借款单”,经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借款5000元,后一直未归还,因此单位直接从他的工资里扣除。
陶某对此不服,他回忆说,2009年4月30日,单位因宴请客户,领导安排他去财务部门借款5000元。他到财务部门后,财务人员称没有现金,且“现金结算餐饮费”不符合规定,让他填写“空白转账支票借款单”。因此,陶某当场撕毁了“现金借款单”。
宴请开始后,陶某身体不适提前离开,将“空白转账支票”交给同事,让他帮忙结账。当年8月,单位通知陶某报账,陶某才知同事一直未报账,于是找酒店索要发票,完成空白转账支票报销事宜。不料,当年底,单位通知陶某还款5000元。陶某十分委屈:自己没有领过现金,为什么要自己归还?
僵持几年后,今年初单位扣了陶某的工资。陶某找到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想起诉单位。律师发现,陶某是为了5000元打官司,而按该所标准,需收费5500元,就劝他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还可请求单位支付扣发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但陶某坚持起诉单位,证明自己的清白。
律师按陶某要求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借条无效,并请求单位承担陶某花的律师费5500元。单位接到诉状副本和法院的传票后,领导主动找陶某协商此事,最终在开庭前同意补发陶某的工资5000元,并承担了5500元的律师费,陶某撤诉。律师表示,由于事件从2009年起一直处于僵持中,所以并不影响诉讼时效。
媒体报道来源:http://ctjb.cnhubei.com/html/ctjb/20151117/ctjb2782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