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6日《长江商报》:《21楼掉下玻璃窗砸死外卖员》
发布时间:2016-04-06 12:57:51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李璟
21楼掉下玻璃窗砸死外卖员
长江商报消息 事发武昌东湖复地国际小区二期,死者系美团兼职外卖员 本报讯(记者 李璟)昨日中午,武昌一小区内一扇玻璃窗户突然从21楼掉下,砸中一名正在小区送外卖的女外卖员,致其当场死亡。法律人士认为,受害人家属可向肇事者主张民事侵权赔偿,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
事发地点位于武昌兴国南路东湖复地国际小区二期。小区居民介绍,中午12时30分许,一名身穿黄色外卖工作服的女外卖员骑电动车经过小区8号楼时,突然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玻璃窗户砸中,当场血流满地,不省人事。事发后,武昌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确认女外卖员死亡。坠落的玻璃窗户距离死者约两三米,玻璃尚未破损,电动车倒在死者身旁,后座储物箱上标有“美团外卖”字样。
下午2时许,死者家属赶到现场,悲痛欲绝。据死者堂妹王女士介绍,堂姐是河南人,今年45岁,有两个孩子,来武汉已有10多年,最近才刚刚贷款买房。
负责美团水果湖片区配送业务的蚂蚁到家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死者是该公司兼职人员,上班才20天,双方还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事发小区物业公司昨日发表声明,称经过核查,事故发生原因“应为二期8栋21楼某户业主在封闭外阳台时,装修工人操作不当导致窗扇坠落”,并表示“已第一时间派人赶至现场并成立处理小组,全力配合警方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警方已将业主及装修公司负责人带至警局进行调查,事件的进一步调查结果将以警方核查为准”。
律师点评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如果能明确此事故肇事者,受害者亲属可向其主张侵权赔偿责任。但其中,如果业主是与正规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能明确是因装修工人操作不当导致此事件发生,那么将由装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业主不必担责。但要是业主请的装修工人是不具备资质的,那么可能就要负连带责任。若无法明确肇事者,业主、开发商、物业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此外,刘源波指出,死者是在送外卖途中发生事故身亡的,无论是否与所在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家属同时也可向其单位主张工伤赔偿,两项赔偿主张并不冲突。
法律链接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媒体报道来源: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2016/04/530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