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首页 >> 媒体报道 >> 2016年5月4日《武汉晨报》:《武汉移动道歉,“放行”转网并补偿误工费》

2016年5月4日《武汉晨报》:《武汉移动道歉,“放行”转网并补偿误工费》

发布时间:2016-05-04 10:34:08   来源:武汉晨报   作者:尹勤兵  

  武汉移动道歉,“放行”转网并补偿误工费
  省通信管理局:运营商无权阻止“自由号”转网,更不得强制人为设障 市消协:涉嫌强制消费,将约谈移动公司
  记者尹勤兵
  2年保底消费协议期满,又突然“冒”出88元长期保底协议,在消费者不认可的情况下,又要消费者接受58元套餐。为了实现手机“携靓号转网”,家住常青花园的市民詹先生费尽了周折。昨日,本报报道此事后,中国移动武汉分公司表态称,无条件解除其手机号码下的所有最低消费保底限制,允许其自由转网。
  对于本报报道中的中国移动武汉分公司的所做所为,武汉市消费者协会表示关注,称移动方面以内部规定为由,强制要求客户消费的举动,已涉嫌“强制消费”和“有违公平交易”。
  昨日中午,记者带着诸多疑问来到中国移动武汉分公司,提出见面采访要求,遭到市场部有关负责人婉拒。
  该负责人称,领导们正在开会,可留下采访问题,将给予书面答复。
  武汉移动道歉
  无条件“放行”转网
  “我的要求很简单,移动公司必须尊重我作为消费者应该享有的选择权。”昨日,当事人詹先生再三强调,自己并非和移动过不去,只是讨一个说法。
  下午,中国移动武汉分公司市场部一汪姓负责人主动约见詹先生,双方在香港路附近见面。
  经过双方协商,结果很快出台。詹先生称,该负责人已代表移动公司表态,取消其手机号名下所有保底和套餐限制,无条件允许其自由携号转网。如其愿意,只要其带上身份证,随时可到移动营业厅开具《携号转出确认函》;此外为此前双方沟通给其造成的困惑,郑重向其口头道歉。对此前詹先生为跑携号转网事宜产生的误工和交通费,将予以合理的补偿。
  詹先生对此结果满意,并感谢本报协助其维权成功。
  对以上内容,移动武汉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予以了证实,并称考虑到影响问题,公司不作书面回应,以詹先生的说法为准。
  武汉市消协:
  涉嫌强制消费,将约谈武汉移动
  “这种事情,应该不是个案。”武汉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汪加志说,这几年,随着QQ、微信等新型通讯软件的发展,三大运营商的传统业务受到很大挤压。相比以前投诉,应是规范了很多。但在“携号转网”上,詹先生所经历的遭遇,应该是个新问题。
  汪主任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以及“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对比移动武汉分公司的做法,在无法提供消费者签署了保底在网协议证据的前提下,强迫要求对方接受保底消费,已侵害了消费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某种意义上已涉嫌强制消费。
  他表示,鉴于这件事暴露出的问题,武汉市消费者协会认为有必要提醒广大市民,在签署任何消费协议前,一定要看清条款,谨慎签字认可。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国有企业,应对消费者有起码的尊重。“下一步,协会将约谈移动方面。”
  省通信管理局:
  任何运营商都无权阻止“自由号”转网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指出,只要没有和运营商签订套餐协议,在号码是“自由身”的前提下,任何运营商都无权阻止用户携号转网,更不得强制人为设障。“如遇类似事件,可拨打热线投诉。”
  律师主张用户起诉中国移动
  并表示运营商应以服务留人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携号转网是个好举措,受益的是整个电信行业和用户,也是落实国务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精神的行为。
  刘源波认为,根据《武汉晨报》报道的詹先生的经历来看,中国移动的行为,很明显妨碍了国家政策的顺利落地,用户(譬如本案的詹先生)可以大胆拿起法律武器,依法起诉请求判决中国移动对其携号转网行为给予配合。
  他表示,运营商应该通过服务来留住客户,而不是设置人为障碍来为难客户,阻挠用户自由选择运营商。
  类似的诉讼维权已有先例。据其介绍,早在去年5月,我市一名尾数为4个8的靓号使用者,尽管预存了上千元的话费,仍被某运营商单方面停机销号。将运营商告上法庭后,得到的解释是该号码为企业优质资源,签“靓号”协议是惯例。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携靓号转网障碍重重,移动霸道留客》追踪
  媒体报道来源:http://whcb.cjn.cn/html/2016-05/04/content_55281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