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9日《长江日报》:《买车贷款结清后 担保公司却不退押金》
发布时间:2016-08-29 15:43:14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耿珊珊 朱丽兰
买车贷款结清后 担保公司却不退押金
公益律师:担保公司构成不当得利
本报讯(记者耿珊珊 实习生朱丽兰)贷款购车减轻了负担,本是好事,可还清贷款后担保公司却迟迟不退押金,让人伤脑筋。上周,家住黄陂的彭先生求助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盼通过法律程序要回押金。
2013年1月,彭先生花二十来万买了一辆雪佛兰轿车,通过4S店介绍,他在武汉品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下办理了11万元银行贷款,分36个月还清,并于2013年2月向担保公司支付了6600元押金和1000多元的服务费。
彭先生说,付了12万元首付,贷款账户和工资卡绑定,每月21日还款。在彭先生与银行、担保公司签订的三方合同上,记者看到,对于押金一事,并没有明确条款,只提到了担保公司对彭先生银行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担保公司给彭先生开具的收据上,记者看到收款事由“押金”后备注了“正常还款全额退还,逾期不退”。但是对于逾期的具体解释却没有备注。
今年1月,彭先生按时还清了所有贷款,银行也出示《结清证明》。随后,彭先生来到该公司,要求退还6600元押金,担保公司让他回家等消息。等了一个月后,没有收到押金退款,彭先生再次联系该公司,却被告知“逾期太多,押金不退”。
这半年来,彭先生去了该公司六七次,电话打了上百个,都没有进展。上周,他求助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律师团成员、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江兴兵和高涛律师接手此案。
到底彭先生有没有逾期?两位律师经过调查取证发现,彭先生36期贷款有14期还贷逾期,每次逾期3-7天,但已全部交纳违约金。彭先生解释,工资发放日和还款日有一周间隔,曾专门问过贷款公司,说10天以内都可以。
就彭先生的遭遇,记者拨打了该公司的联系电话。工作人员一听退押金,立即大声告诉其他人:“退押金的又来了,不要说话。”嘈杂的环境变得十分安静,记者再次说明来意后,电话被挂断。随后多次拨打均遭拒接。
对于担保公司的“逾期不退押金”的做法,江兴兵律师表示,第一、三方合同并没有对逾期还款有明确约定,收据上注明的“正常还款全额退款,逾期不退”属单方意思表示,且属于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理应无效。第二、彭先生还款时虽有一定逾期,但已及时向银行支付违约金并结清所有贷款,没有给担保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担保公司不退还押金,已构成不当得利。
据悉,彭先生将于近日提起诉讼。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将持续关注本案。
媒体报道来源:http://cjrb.cjn.cn/html/2016-08/29/content_55549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