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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9日《楚天金报》:《拒缴物业费 业主被物业断水》

发布时间:2016-11-29 18:04:16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李光正  

  拒缴物业费 业主被物业断水
  律师:这是侵权行为,催缴应用合法方式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李光正)由于家中摩托车被盗、房子漏水等原因,武汉阳逻滨湖半岛小区曹女士拒缴物业费,结果物业公司给她家断了水。昨日,有律师表示,物业公司这种做法是侵权行为,应该以合法方式催缴物业费。
  曹女士入住小区2年多来,一直没有缴纳物业费,3天前,她家中水电几乎同时被切断。她询问周边住户,发现被断水断电的都是没缴物业费的业主。曹女士找物业公司理论,对方称缴了物业费就恢复正常。此后,部分业主缴纳了物业费,但曹女士仍拒缴。
  曹女士说,自己家里摩托车被盗,外墙还有漏水,这些问题物业公司都没有解决,因此不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员工则表示,物业对没缴物业费的业主停了水,但没有断电。
  对此,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表示,业主和物业公司签了合同,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规定,业主缴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各自的义务。业主不缴物业费,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方式迫使业主缴物业费是侵权行为,应该使用合法方式催缴,如起诉至法院。
  媒体报道来源:http://ctjb.cnhubei.com/html/ctjb/20161129/ctjb3014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