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首页 >> 媒体报道 >> 2017年11月5日《长江商报》:《反不正当竞争法时隔24年修法 刷单炒信最高罚款200万》

2017年11月5日《长江商报》:《反不正当竞争法时隔24年修法 刷单炒信最高罚款200万》

发布时间:2017-11-06 10:34:24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刘倩雯  

  反不正当竞争法时隔24年修法 刷单炒信最高罚款200万
  “剁手党”又多了一项要管住手的规矩了,否则将面临巨额罚金!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11月4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采用刷单、炒信等方式,帮助自己或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恶意刷单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
  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起施行,时隔24年,经过三次审议后通过。
  “店主之间可以互刷好评,也有拉亲戚朋友来帮忙的。最常用的就是‘好评返现’,只要顾客给了好评,就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返现奖励。更有甚者,直接花钱请刷单公司刷好评。” 武汉D家糖堡工作室负责人杜迪坦言,刷单炒信、购买信誉在业内非常普遍。
  杜迪听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表决通过,立刻发了一个朋友圈,“为了以后能有更健康的网络经验环境,今日所有点心8折。”
  “买家差评”有时也会成为牟利工具。杜迪讲起自己的遭遇,“我就碰到过专业给差评的,对方直接说花100元就可以改成好评。还有人或机构专门删除中差评、代店主打压对手。”
 “恶意刷单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某些卖家刷好评、刷信誉度的同时,遵守平台规则的店家利益就会受到侵害。”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信任是互联网经济的基础,网店刷单不仅违法,而且严重危害了公众对于互联网经济的信任。”
  “网络水军”将受到严厉处罚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说,除了经营者对产品的虚假宣传,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此外,针对网上点击一个链接后,马上跳转到另外一个毫不相关的页面,甚至可能染上病毒;进入一个浏览器,必须要下载指定软件,不知不觉间电脑上装了一大堆类似软件,运行速度越来越慢的情况。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第十二条中,增加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不正当竞争的条款,列举了几种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不得实施的行为,其中包括,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杨红灿说,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一大亮点。在执法过程中,对于互联网领域的竞争一般采取审慎包容的态度,既要鼓励创业、创新,也要维护好市场竞争秩序,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
  进一步界定“傍名牌”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法律条文上规定得非常仔细,包括企业名称、字号,姓名里面增加了笔名、译名、艺名等,作了非常具体的列举,同时还增加了兜底性的条款,有关禁止混淆行为的规定涵盖范围更广泛。
  “进一步明确了混淆行为的概念,将‘引人误认’作为核心的判断标准,对于擅自使用他人的标识作出一个限定,要求该标识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说。
  “搭售”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尊重企业的自主经营,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搭售”,但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消费者在一些平台买机票或火车票时,会被搭售一些本并不想购买的商品。之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得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为什么新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将该条删除?
  对此,杨红灿回应,在经济活动中,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搭售”行为是允许的,即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
  “但是有一个前提,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说,在2013年公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上述行为已经做了相关规定,“我认为搭售的问题,在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很好地去解决了。”
  他补充说,一些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如果进行搭售,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也可适用反垄断法进行规制。
  长江商报记者 刘倩雯
  媒体报道来源: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2017/11/578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