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行为 年内已办理59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李璟
宁波东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三年前暴露出的财务造假案件,日前引发监管机构追罚。宁波证监局连发4份罚单,涉及券商、会计所、律所、资产评估四方中介机构。
去年以来,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违规持续出重拳打击。4月16日,证监会通报,2020年以来共办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59起,占办理信息披露类案件的23%,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涉嫌犯罪案件21起。证监会表示,将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
3年前财务造假案持续追责
4月13日,宁波证监局发出4份罚单,涉及国信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4家中介机构。被罚的原因,均指向一场重大资产重组暴露出的财务造假案件。
2016年6月,上市公司宁波东力(002164.SZ)宣布作价21.6亿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关联方购买深圳百强企业年富供应链100%股权,并向年富供应链增资人民币2亿元。一年后,资产重组事项获得证监会重组委审核通过,并入后的年富供应链仅用4个月便营收超过百亿,迅速成为母公司绝对的支柱业务。
但2018年7月,宁波东力发布公告称,时任年富供应链董事长李文国等人涉嫌合同诈骗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批捕,年富供应链历年经营亏损,财务造假,虚增利润,虚增资产,数据严重失真。
事发后,李文国被判处无期徒刑,年富供应链及其原股东富裕仓储分别被处罚金3000万元,其余高管悉数获刑。相关追责至今仍在继续。
今年1月,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年富供应链和宁波东力分别被处60万元和30万元罚款。本次被追罚的4家中介机构,分别为涉及该并购案的券商、会所、律所、资产评估方,均难逃其责。
根据宁波东力4月14日披露的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20年营业总收入约为12.38亿元,同比增加21.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4.61亿元,同比增加6581.02%。主要系受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其中司法机关追回股票和现金产生净利润13.59亿元。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宁波东力在本案中虽为受害者,但其缺乏对年富供应链的有效管控和监督,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其作为信披义务人,对投资者因虚假陈述而产生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陈捷在例行发布会上指出,将按照“零容忍”要求,加强执法司法协同,坚持一案双查,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坚决追究相关机构和违法人员的违法责任,不断加强立体式追责体系。
一年22家A股上市公司退市
陈捷指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案件主要呈现4个特点,包括:造假模式复杂,系统性、全链条造假案件时有发生;造假手段隐蔽,传统方式与新型手法杂糅共生;造假动机多样,并购重组领域造假突出;造假情节及危害后果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造假行为涉及并购重组领域的案件占比高达40%,部分案件涉嫌刑事犯罪,个别案件造假金额大,跨度时间长。办理案件中,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去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是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惩处力度。与过去相比,新法在证券发行制度、强化投资者保护、提高证券违法成本等方面进行完善,有助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据统计,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在A股市场已有22家上市公司退市。相比2019年同期的11家,退市数量翻了近一倍。此外,目前还有两家公司退市工新(600701.SH)和退市秋林(6008911.SH)处在退市整理期,即将被终止交易;ST信威(6004851.SH)、ST斯太(000760.SZ)等5家暂停上市的公司也存在退市风险,一度发布公告进行警示。
这些公司退市原因,主要包括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查、其他终止上市情况、触发1元退市等。
从新法实施一年多的情况来看,监管部门着实查处了大量的案件。据证监会通报,去年以来,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资本市场欺诈、造假等违法活动。2020年全年共办理案件740起,其中新启动调查353件(含立案调查282件),办理重大案件84件,同比增长34%;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及通报案件线索116件,同比增长一倍,打击力度持续强化。
随着新《证券法》实施以及交易所退市新规落地,A股退市常态化机制基本建立,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动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媒体报道来源:
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2021/04/614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