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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石挑夫”莫卫奇死刑改判无罪

发布时间:2009-11-19 19:15:38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楚天金报  

  “玉石挑夫”莫卫奇死刑改判无罪
  因涉毒入狱451天 获国家赔偿5万元
  15个月,对于普通人而言只是一年多时间。但对于湖南湘潭的莫卫奇而言,这451天,几乎就是他的后半生。被人以“送玉石”为名骗去云南贩毒,不知情的莫在机场安检时被捕,因运输毒品罪两次被判处死刑。在莫卫奇命悬一线之际,湘潭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朱培立等人四处奔走,此案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最终,莫卫奇与同伴谢开其被判无罪,并获得了国家赔偿。
  外出打工 踏上“黑色之旅”
  玉石“变脸”成海洛因
  53岁的莫卫奇如今已是满头银发。牢狱“后遗症”让他时常回忆起那段不堪回首的经历。返回湖南后,莫的身体状态一直不好。在与记者见面时,他刚从湘潭市某医院打点滴回家。
  由于老屋已被贱卖,夫妇俩只能挤住在弟弟家中,70余平方米的两室一厅里,住着七八个人。每天晚上,莫与妻子只能在客厅里铺上凉席。
  “我真的以为他是喊我打工,根本没有戒备心。”莫所指的“他”便是熊正江,一个租住在莫家附近的无业游民。当时,莫并不知道熊的全名,每次都喊对方为“熊总”。去年的一天,“熊总”跑到莫在小区开的小茶馆,提出请莫卫奇去云南运送玉石样品,如果十天之内能赶回,工资1000元,如果超过10天,则按每天100元计算。莫卫奇大喜,觉得机会难得,便一口应允了下来。
  随后的一天,莫与另外一名叫谢开其(湖南湘潭人)的“挑夫”,随熊正江乘坐火车赶赴云南,而接下来等待两人的,将是一段“黑色之旅”。
  2008年4月16日晚,三人到达云南瑞丽。一名叫“华哥”的人接待了他们。熊正江要莫卫奇和谢开其等“华哥”发货,听他的安排。
  4月23日上午,“华哥”将一个装着玉石样品的黑色行李包交给莫卫奇,并当场把玉石从包中拿出来让莫作了验收。莫卫奇拿着“华哥”订购的机票准备乘飞机从芒市前往昆明。但是,他在过机场安检时,却遇到麻烦——行李包的夹层内被查出藏有海洛因1027克。
  平生从未见过毒品模样的莫卫奇,初次见到包内的白色粉末,误以为是奶粉。面对“人赃俱获”铁一般的事实,莫卫奇不知所措,他期盼通过化验能洗刷清自己的冤情,但不料一周后的化验结果显示:此物正是海洛因。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贩运如此数量的毒品,等待他的只有一个结果——死刑。但他不甘心如此蒙冤,因为幕后另有黑手,那就是“熊总”。
  莫卫奇的同伴谢开其,今年56岁,家住湖南湘潭岳塘区东平镇和平村,妻子早年亡故,儿子成年后离家出走。谢开其下岗后,一直没有找到固定工作,靠打零工度日。他和莫卫奇同时当上了熊正江的“玉石挑夫”。莫卫奇4月23日被抓后,他也于5月11日因同一原因在云南德宏州被抓。从此,谢开其的命运开始与莫卫奇一起沉浮。
  晴天霹雳 老母病倒房被卖
  “顶梁柱”一审判死刑
  随后,在云南德宏州下面的一个县级市看守所内,莫开始了度日如年的“铁窗”生涯,令其意想不到的是,这一呆,就是451天。
  一个不到30平方米的小屋内,住着10多人,屋角的马桶发出阵阵恶臭,低矮的“通铺”潮湿异常,让人无法入睡。莫一边期望当地有关部门能查清真相,一边期待远在湖南的家人给予援助。
  由于莫只向云南警方提供了“熊总”这样一个身份不明的人,当地警方没能查到相关人证。2008年9月17日,云南德宏州中院一审判处莫卫奇死刑。但莫卫奇坚持辩称自己并不知道行李包中夹藏有毒品,并于9月25日向云南省高院上诉。
  丈夫因贩毒被捕的消息不胫而走。面对邻里间的冷言冷语,莫的妻子武小育内心无法承受。莫70岁老母亲杨名连老人因无法承受突如其来的打击,病倒住院,整日郁郁寡欢,只能勉强吃一点稀饭度日。为筹集经费聘请律师、搜集证据,武小育只好将只买了不到两年的房子低价卖出。
  正犯落网 案件峰回路转
  莫卫奇等到无罪判决
  经莫家人四处打听,终于发现了委托莫卫奇运送玉石的熊正江的踪迹。去年9月26日,在湘潭警方的清扫行动中,熊正江落入法网,据他交代,莫卫奇并不知道行李包里夹藏毒品。湘潭警方立刻与德宏警方联系,将熊正江押至云南。
  此案发生后,引起了多方关注。2008年10月3日,法学专家朱培立在红网论坛发帖《建议抢救蒙冤受屈的死刑犯》,首次披露了莫卫奇案:“我用半天时间反复阅读了判决书、起诉书、笔录等材料后,觉得莫卫奇被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以下情况离奇得不可思议:违反了疑罪从无的‘无罪推定’原则,可能错杀无辜;违反了不轻信口供的‘证据定案’原则。”
  朱培立称,该案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表明莫卫奇对在夹层内藏放毒品的情况“明知”或“应知”。侦查过程没有对玉石包夹层内藏放的毒品作痕迹鉴定,也未取到莫卫奇的指纹。莫卫奇本人不仅未作有罪供述,亦多次说明自己对毒品不知情。基于上述观点,朱培立认为可能错杀无辜,就向莫卫奇的弟弟和妻子提供了救人方案:将情况向全国人大代表或云南省人大代表反映。他还叫来自己的儿子、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朱洋,听家属反映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谢子龙、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阮鸿献、湖南立仁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梁和陈子根也为此案呼吁、奔走,希望能拯救“蒙冤受屈的死刑犯”。
  今年2月初,云南省高院经二审,撤销了德宏州中院作出的一审死刑判决,发回重审。2月18日,莫卫其、谢开其、熊正江三人并案审理,当地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及群众近百人参加了旁听。
  然而,重审结果仍裁定,熊正江因运输毒品罪及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莫卫奇、谢开其因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莫卫奇、谢开其、熊正江三人不服判决,向云南省高院上诉。
  7月14日,云南省高院电话通知莫卫奇家属,请家属派人前往德宏州中院。来自云南省高院的法官向他们宣布,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熊正江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莫卫奇、谢开其判处无罪。
  在出看守所的大门的时候,一路上,众人都对莫竖起了大拇指,因为他是这个看守所成立30多年来,第一个经判决无罪释放的人。
  被错羁451天
  终获国家赔偿约5万
  11月10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出具《共同赔偿决定书》。两院认为,莫卫奇、谢开其二人无罪而被羁押,人身自由受到侵犯,依法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莫卫奇共被羁押451天,其每日的赔偿金按照作出赔偿的上一年度(即2008年度)全国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111.99元计算,应赔偿其人民币50507.49元。而谢开其被无罪羁押433天,应获赔偿人民币48491.67元。二人的赔偿均由两院各承担1/2。(综合《法制周报》《中国青年报》《云南信息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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