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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律师发出律师函

发布时间:2010-11-05 16:20:35   来源:武汉晨报   作者:熊博 杨佳峰  

  武汉律师发出律师函
  谴责腾讯、奇虎绑架网民
  “神马都是浮云,哥只想上网自由。”昨日下午,湖北弘博软件教育的学生发动抗议腾讯360网络大战。 记者杨佳峰 通讯员王瑄 摄
  本报讯(记者熊博)昨日下午,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彭超代表该所其他律师,向腾讯和奇虎两家公司发送律师函,谴责两家公司因私利相争,“绑架”网民的行为。
  律师函称,忠三律师事务所所有律师均是腾讯QQ和奇虎360安全卫士的用户,虽从未向两家公司缴纳任何使用费,但在安装使用两公司的软件后,已与两公司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因此两公司的服务合同关系应当受法律保护。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6条的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该律师函还称,腾讯公司和奇虎公司应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保证广大网民应享有的权利,并书面道歉,否则不排除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
  它山之石来源:http://cjmp.cnhan.com/whcb/html/2010-11/05/content_44117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