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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男生成“维权代言人”

发布时间:2010-12-14 17:26:29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张瑜琨 折然君  

  大三男生成“维权代言人”
  现在网消息 本报讯(记者 张瑜琨 实习生 折然君 通讯员 蔡方良)“能够帮助别人才是律师真正价值体现。”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法律专业大三学生管礼明义务帮同学及毕业生维权,已成功打赢了三场官司。
  最近,管礼明就帮刚毕业的大学生余雯(化名)追回了赔偿金。今年4月26日,余雯在武汉一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班,并于5月1日与学校、公司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规定,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服务期1年,试用期3个月。但到8月,该公司没有任何解释,就将她辞退了。她从朋友那得知,管礼明之前曾帮同学打赢过官司,便找到了他。
  “接到案子时,距离开庭只有一天。”管礼明要想办法获得更多的时间。据有关规定,对于申请人申请的仲裁请求,若代理人认为‘请求’有不合理之处,可以申请更改。因此,第一次开庭时,他就以余雯的仲裁请求有不合理之处为由,提出了更变仲裁请求,最终获得了13天的准备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管礼明掌握了有力证据后,帮余雯拿到了2300元的赔偿。
  它山之石来源:http://news.cnxianzai.com/2010/12/305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