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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朋来文书 >> 王某某不服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汉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王某某,男,1932年×月××日出生,汉族,武汉市硚口区某某太阳能热水器经营部经营者。
申请人因不服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汉分局于2009年10月19日作出的汉工商处字[2009]第4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向贵局提请行政复议一案,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由于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特向贵局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请批准,为感!
此致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