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
首页 >> 朋来文书 >> 程某某诉方某某、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一审的《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程某某,男,汉族,1965年×月××日出生,湖北枣阳人,住所地武汉市江岸区岱家山×××号,电话133171359××。
申请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方某某、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申请人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证人名单
程某,男,1987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枣阳人,住所地武汉市江岸区岱家山×××号,电话133171359××。
王某某,女,1964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枣阳人,住所地武汉市江岸区岱家山×××号,电话13317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