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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朋来文书 >> 喻显某诉喻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民事起诉状》 |
民事起诉状
原告喻显某,男,1931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江汉区精武路××号×号。
被告喻杨某,男,1968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江汉区精武路××号×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68000元;
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系父子关系。2012年4月29日,被告因购房需要向原告借款268000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此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上述借款,被告一直拒不偿还。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为此,原告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此致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