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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立即支付拖欠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货款的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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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接受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华工激光公司)委托,指派我们就贵司拖欠货款事宜致函如下:
一、在2014年12月4日、2015年1月21日,贵司分别向武钢华工激光公司采购两台光纤激光器,每台光纤激光器的货款都是530000元,货款合计1060000元,贵司分别付款200000元、330000元,尚拖欠武钢华工激光公司货款530000元,该货款已严重超期。
二、对于其中一台光纤激光器,经生产厂家鉴定系人为损坏所致,支付相关维修费即可解决问题。很明显,这不能成为贵司拒付货款的理由。如果贵司在接到本律师函后仍然不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付清货款的话,武钢华工激光公司将立即起诉贵司,届时贵司将极有可能承担本不必支出的诉讼费、违约金等费用。
三、我们建议贵司尽快向贵司法律顾问或当地资深律师咨询后,恰当地处理此事。贵司若有诚意,请在上述限定时间内与我们联系或直接与武钢华工激光公司联系,逾期武钢华工激光公司将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立即起诉。
最后,我们希望贵司慎重考虑,相互理解为感!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顺祝商祺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盛、刘一芳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