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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中强化轮胎有限公司诉黄冈市华兴公交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8-03-10 15:04:35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付文强 李曾光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武汉华中强化轮胎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办事处万寿宫179号(8)号,法定代表人鲍人巧董事长。
  被申请人黄冈市华兴公交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赤壁大道71号,法定代表人栾丽华董事长。
  请求事项: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或被申请人对第三人黄冈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17193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额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立案,为确保本案的顺利执行,防止被申请人隐匿、转移财产,申请人特提出以上申请,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请批准,为感!
  此致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