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沈某某,男,1962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长堤街×××号。
请求事项:
决定对申请人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事实和理由:
2024年5月27日,申请人在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第5次住院,进行心脏穿刺手术。医院建议申请人术后进行常规双联抗血小板治疗至少12个月,每3个月复查血脂、肝功能、肌酸激酶等。出院诊断结果为申请人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劳力性心绞痛心功能Ⅱ级(NYHA分级,已从2023年底的Ⅰ级恶化为Ⅱ级)、高血压3级、2型糖尿病、心脏瓣膜病、二尖瓣成形术后、颈动脉硬化、下肢动脉粥样硬化、陈旧性脑梗死。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申请人因患有严重疾病,确需保外就医,现特有如上请求,恳请贵院予以支持,为感!
此致
崇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