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接受赵某某委托,促使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世贸广场购物中心退还货款
发布时间:2015-01-20 9:45:17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赵某某委托,促使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世贸广场购物中心退还货款
2014年9月22日,本所接受赵某某委托,指派律师于小晓女士、律师何盛先生代理其诉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世贸广场购物中心产品责任纠纷案。
2014年10月13日,赵某某向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4年11月28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于小晓女士、何盛先生出庭。
2014年12月28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世贸广场购物中心退还赵某某货款21700元。当日,赵某某向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2014年12月30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鄂江汉民一初字第00944号《民事裁定书》:……准许赵某某撤回起诉……审判员魏晓伟 书记员何仕伟……当日,于小晓女士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签收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