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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伍某某委托,请求判令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支行将六台空调外机予以拆除获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15-12-08 16:29:14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伍某某委托,请求判令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支行将六台空调外机予以拆除获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支持
  2014年1月13日,本所接受伍某某委托,指派律师隆万花女士、律师余斐先生代理其诉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支行噪音污染责任纠纷案。
  2014年1月21日,伍某某向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4年6月4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隆万花女士出庭并当庭提交《监测鉴定申请书》。
  2014年9月12日,武汉市江汉区环境监测站出具(声监)(2014)字第210号《监测报告》:……夜间测量值超标……
  2014年10月16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隆万花女士出庭。
  2014年12月21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隆万花女士出庭。
  2015年2月27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法官到现场调查,隆万花女士到场。
  2015年4月1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法官到现场调查,隆万花女士到场。
  2015年4月29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法官到现场调查,隆万花女士到场。
  2015年5月6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隆万花女士出庭。
  2015年5月13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法官到现场调查,隆万花女士到场,伍某某提交《监测鉴定申请书》。
  2015年7月28日,武汉市江汉区环境监测站出具(声监)(2015)字第55号《监测报告》:……夜间在500Hz超标2.2dB(A)……
  2015年8月19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隆万花女士出庭。
  2015年10月8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鄂江汉巡民初字第0049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支行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安装在原告伍某某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崇安鑫城小区第A幢3层5号房屋阳台及主卧室正下方的六台空调外机予以拆除……代理审判员曹亚青 书记员吴文兵 速录员陈祖德……
  2015年10月12日,隆万花女士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签收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