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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夏某某委托,请求撤销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行政裁定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19-01-24 12:22:48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夏某某委托,请求撤销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行政裁定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2018年7月9日,本所接受夏某某委托,指派律师宋雪芹先生、律师朱虹女士代理其诉湖北省国家保密局公务员录用案。
  2018年7月12日,夏某某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8年9月30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鄂0106行初157号《行政裁定书》:……驳回原告夏某某的起诉……审判长杨冠华 人民审判员唐勋光 人民审判员徐绪秋 法官助理潘若溪 书记员邓萍萍……
  2018年10月8日,宋雪芹先生收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上述文书。
  2018年10月12日,夏某某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18年12月13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调查本案,宋雪芹先生、朱虹女士参加。
  2019年1月2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调查本案,宋雪芹先生参加。
  2019年1月22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鄂01行终811号《行政裁定书》:……一、撤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18)鄂0106行初157号行政裁定;二、本案指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审判长李莉荣 审判员沈红 审判员俞震 法官助理王瀚 书记员祁平……
  2019年1月23日,朱虹女士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385985717171.cn/wenshu.asp?id=3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