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接受吴某某委托,请求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获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支持
2019年1月18日,本所接受吴某某委托,指派律师宋雪芹先生代理其与王某保管合同纠纷案。
2019年2月27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宋雪芹先生出庭并当庭递交《民事答辩状》。
2019年3月15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鄂0112民初557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审判员殷旋 书记员崔亚斐……
2019年3月18日,宋雪芹先生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将军路人民法庭签收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
85717171.cn/wenshu.asp?id=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