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朋来简介
朋来文化
朋来精英
法律顾问
朋来快递
朋来视点
朋来案例
朋来文书
媒体报道
他山之石
首页
>>
朋来案例
>> 本所接受张某某委托,促使甘某某返还车辆
本所接受张某某委托,促使甘某某返还车辆
发布时间:2021-06-03 10:44:01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张某某委托,促使甘某某返还车辆
2021年3月1日,本所接受张某某委托,指派律师马聪先生、律师肖文先生代理其诉甘某某返还原物纠纷案。
2021年3月10日,张某某向大悟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起诉。
2021年4月1日,双方当事人达成车辆返还协议,甘某某将车辆返还张某某。
2021年4月19日,张某某向大悟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案相关文书见:
85717171.cn/wenshu.asp?id=4119
和
85717171.cn/wenshu.asp?id=4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