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接受聂某委托,请求纠正(2025)豫1729执异17号执行裁定获新蔡县人民法院支持
2025年3月3日,新蔡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1729执异17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异议人聂某的异议请求……审判长肖艳华 审判员王煜良 审判员赵炎炎 书记员杨乐宏……
2025年3月10日,本所接受聂某委托,指派律师马聪先生、律师郭文隆先生代理其诉余某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2025年3月14日,聂某向新蔡县人民法院起诉。
2025年4月23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马聪先生、郭文隆先生出庭。
2025年7月14日,新蔡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1729民初2107号《民事判决书》:……一、不得执行原告聂某诉求新蔡县月亮湾办事处月亮湾社区城郊村大梁庄西人民西路北侧大唐开元华庭2#东×单元××××房;二、驳回原告聂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审判长张建华 人民陪审员赵悦芳 人民陪审员马进进 书记员张晶晶……当日,聂某收到新蔡县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
85717171.cn/wenshu.asp?id=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