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正义可敲门,金钱如粪土!
2018年7月7日(周六)上午,多年好友zh先生(现中共某某某委党刊《某某宣传》主编)说有一个行政官司要请我出山,我顿感压力山大。通俗点说,打行政官司就是民告官,就是民与官斗(但自古以来,中国人信奉民不与官斗),这绝对不是什么好活——心在滴血!在电话中,我就指出本案可能过诉讼时效了,但架不住zh先生的殷切期盼,加上我们几年未见的缘故,我调整当天下午的重要安排,接待了zh先生和他的朋友——当事人夏女士的公公胡先生。
简单寒暄后,胡先生直入主题。夏女士是中共黄石市委政法委的公务员,为了一家人能在武汉团聚,2016年报考了湖北省国家保密局(也叫中共湖北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结果显示夏女士的综合考试成绩位列报考职位的第一名。可能因为第二名潘某某(性别男)有关系,也可能因为夏女士怀孕的缘故……湖北省国家保密局录取了潘某某,最后给出的理由是:“潘某某在岗位适合度方面更好。”胡先生一家人因为都是公务员、共产党员,所以维权一直都非常克制。
当看到纸质版的材料时,我因为要顾全大局而被压抑、被迫收敛的正义感终于憋不住了:“瞎搞!这是违法!我没记错的话,9年前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官时,好像是计划录取10名,我一兄弟成绩排名第12名,前10名里面好像是2男8女,因为检察官很辛苦,所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希望多录取几名男检察官,但没有办法,只能按照成绩录取了前10名。虽然我那位兄弟履历辉煌、谈吐如兰,给面试官的印象非常好,但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人事处也只能忍痛割爱。最后,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人事处可能是太想录取我那位兄弟了,依法申请递补了两个名额,连同第11名和我那位兄弟一起录取了。总之,通过考试录取公务员就不能没有理由不录取成绩靠前的人,而录取成绩靠后的人!又不是私营企业招聘?怎么能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呢!”胡先生听了很高兴。
继续看材料,发现2016年12月12日的公示是拟录用人员公示时,我分析到:“这不是最后正式的结果,是‘拟’,可能应以2018年1月15日最后的回复为准。如果这样的话,直到2018年1月15日才正式知道湖北省国家保密局录取了潘某某,这时才知道权利被侵犯,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本案的起诉期限就应该截止2018年7月15日,那就还有几天时间。”胡先生一边竖大拇指,一边夸奖:“厉害!看得准!才分析两个问题,就看得出来:犀利!厉害!”但这可能只是胡先生这名老公安希望或期盼对本案的定性,我根本不敢欣喜,也根本没有什么表情变化,只是谦虚了一下(难道是被夸奖的太多而麻木了吗?
)。
接着,胡先生就希望我接这个案件了,我根本没有这个准备,因为朋来律所太忙,行政官司又基本是吃力不讨好的活,甚至还要应付领导的关心和被打招呼,还是没有下定决心。一旁的zh先生也补刀了:“刘大律师一定要亲自出马!刘大主任一定要亲自出马!胡书记是我多年的朋友。”我只得解释目前朋来律所的繁忙状况,告诉他们如果我亲自出马,费用在官方网站上面是公开的——出场费20万起,这个案件费用太多对胡先生而言没有必要。而胡先生认为可以接受。因为确实精力有限,所以我提出安排精兵强将出庭、我负责指挥和幕后操作的建议,费用可以降低,胡先生当场就表达了满满的诚意。我觉得虽然接这个案件的投入和产出(仅评估经济效益,不评估社会效益)不成比例,但正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让我再次像一个真的男人一样狂奔:“当正义可敲门,金钱如粪土!”
2018年7月9日(周一)上午,胡先生与朋来律所签订委托合同。签订委托合同后,我迅速安排任务,指派律师宋雪芹、朱虹办理,并告之:“相比较其他行政官司而言,本案的行政相对人无论是在实体方面、还是在程序方面都没有任何违法或不当之处,我们一定要多努力,好好干!”
2018年7月11日(周三)下午,经宋雪芹、朱虹起草,经夏女士确认,我亲自修改的
《行政起诉状》定稿。
本来根据朱虹与夏女士的约定,是夏女士周三发顺丰快递,朱虹周四收到快递后就去立案的,但胡先生为了提速,周三晚上赶到黄石,周四早上就把材料送到了朋来律所。
2018年7月12日(周四)下午,宋雪芹、朱虹到武昌区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等材料,武昌区人民法院收取了全部材料。
2018年7月13日(周五)上午,宋雪芹、朱虹到武昌区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武昌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本案。虽然后面的路还很长,但至此,大家完成了重要的一步,也算是可以稍微放松一下了。
我很厉害吧?我是英雄吧?错!其实,在律师张凯先生(律师执照虽暂时未被吊销,但正面临不给年检的局面)面前,我就是一只狗熊,一只躲在后面的狗熊——在真的官司来临时而不敢出庭(虽然也想亲自上阵杀敌,但如果我被违法了,可能朋来律所就挂了,请各位客户或准客户理解、谅解)!在此,我强烈推荐大家欣赏律界勇士、真的勇士——律师张凯先生最近因疫苗问题顺势而为的大作:
《都在一条船上》。
最后,向像律师张凯先生一样勇敢的律界勇士和其他各行各业的真的勇士致敬!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说明:本文标题刚开始拟为《当正义来敲门,金钱如粪土!》,因为读得通顺;但毕竟正义还没有来,而是需要去敲门,故修改为《当正义要敲门,金钱如粪土!》;吃完饭上楼的路上,觉得本案的正义是可能、可以被敲门,故再修改为《当正义可敲门,金钱如粪土!》。
资料来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d9cff5e0102ym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