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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刘某某委托,请求撤销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26)鄂0106民初9470号驳回起诉民事裁定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26-09-09 10:03:26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刘某某委托,请求撤销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26)鄂0106民初9470号驳回起诉民事裁定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2026年1月28日,本所接受刘某某委托,指派律师郭文隆先生、律师王成先生代理其申请仲裁湖北某某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2026年3月13日,刘某某向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
  2026年3月17日,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昌劳人仲不字〔2026〕251号《不予受理通知书》。
  2026年3月25日,刘某某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
  2026年4月22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鄂0106民初9470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刘某某的起诉……审判员冉珺 法官助理徐佩雯 书记员殷贝……
  2026年5月6日,刘某某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26年7月30日,本所指派律师马聪先生、律师郭文隆先生代理本案的二审。
  2026年8月5日,马聪先生参加庭询谈话。
  2026年8月10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鄂01民终15982号《民事裁定书》:……一、撤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26)鄂0106民初9470号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理……审判长曹亚青 审判员陈祥 审判员王勇 法官助理陈书恒 书记员肖轶……当日,郭文隆先生签收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450085717171.cn/wenshu.asp?id=450285717171.cn/wenshu.asp?id=450485717171.cn/wenshu.asp?id=451085717171.cn/wenshu.asp?id=4513